近日,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支付机构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简称“现代支付”)因多项违法行为被罚款428万元。这一处罚再次凸显了支付行业监管的严格性。
违规行为及处罚详情
现代支付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以及未按规定向检查组提供检查资料等违法行为,被警告并罚款428万元。同时,现代支付副总经理李某冠对其中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
常见违法行为与处罚依据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和账户管理规定是支付机构常见的违法行为类型,而未按规定向检查组提供检查资料则较少出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如果被检查人拒绝、阻碍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的检查工作,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人民银行可以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现代支付的多次处罚记录
据移动支付网统计,现代支付(含分公司)共被人民银行处罚了18次。此次428万元的罚款也是现代支付迄今为止从人民银行收到的更大罚单。此前,现代支付还因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规定和反洗钱规定,被罚款368.5万元。
司法纠纷与财务状况
除了多次被行政处罚,现代支付还因未按时支付终端设备等货款,被多家终端厂商提起诉讼。例如,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现代支付及其母公司需支付货款约2928万元及逾期违约金,并支付律师费5万元。此外,现代支付还涉及多起司法案件,已被列为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相关人员也被限制高消费。
公司背景与发展历程
现代支付成立于2010年9月29日,注册资本为1亿元,于2011年12月22日获得支付牌照,获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支付和银行卡收单业务。2015年,因商户真实性审核问题,现代支付被责令停止吉林、青岛两地的银行卡收单业务,业务类型也进行了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