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报道:一男子伙同他人以攻击企业后台的方式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之后又将信息出售牟利。近日,厦门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马某等4人均获刑。
案件中,一家支付公司被黑客攻击,导致名为"XX宝"的平台后台系统遭到入侵,74万用户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马某是该案的主要嫌疑人,他原本是一名普通的企业员工,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他产生了非法牟利的念头。最初,他尝试进行移动支付终端设备(即POS机)的推广,他找到某科技公司的程序员杨某,要求开发软件用于收集客户信息,以便更好地进行推广。因业绩不佳,马某萌生了邪念。他向杨某提出,如果能够直接利用"XX宝"内部的数据,将会更有利。
从2022年10月到2023年2月,马某与杨某合谋,采用非法手段入侵"XX宝"的后台系统,窃取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在此期间,杨某又找来陈某一起参与系统入侵。据统计,他们共计窃取了742,142条用户的姓名、联系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
马某事后交代,他当初的初衷是通过攻击从事类似业务的企业系统来获取客户资源。然而,由于业务并未起色,他和杨某商议后决定出售这些个人信息以牟利。马某以每条0.7元的价格将超过4万条信息出售给了在杭州某技术公司就职的汪某。随后,汪某以每条0.8-1.2元的价格将其中的2万余条信息再次转售。此事被位于厦门的受害单位发现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马某等四人被抓获。
经过调查,马某和杨某非法牟利的金额超过3万元,两人在得手后平分了赃款,陈某从杨某那里非法获利1万元,而汪某则通过出售个人信息非法牟利超过2万元。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马某、杨某、陈某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共同非法获取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中马某和杨某还共同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三人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这四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判决四名被告人一年九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