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涉及窃取70余万条个人信息并用于推广POS机的行为。此案的审理结果表明,法院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案件中的主要被告人是41岁的马某,他原本是一名普通的企业员工。由于家庭经济拮据,马某在工作之余一直在寻找生财之道。起初,他尝试通过推广移动支付终端设备(即POS机)来提高业绩。为了收集客户信息以便推广,他找到了某科技公司的程序员杨某,让其开发一款名为“××宝”的软件。然而,由于业绩不理想,马某产生了不正当的利益观念。他告诉杨某,如果能够直接使用“××宝”里面的数据,将会有很大的好处。
于是,从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马某与杨某合谋,采取非法攻击手段侵入“××宝”的后台系统,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在此期间,他们还找来了另一名陈某一起实施系统入侵。据统计,他们共计窃取了742,142条用户姓名、联系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
马某事后供述称,最初他主要是希望通过攻击经营类似业务的企业系统来挖掘客户。然而,由于业务仍然没有起色,他与杨某商量后决定将这些个人信息出售以牟利。马某以每条0.7元的价格将其中的4万余条信息卖给了在杭州某技术公司就职的汪某。随后,汪某又提价以每条0.8-1.2元的价格将其中的2万余条信息转售。
受害单位位于厦门的企业在发现系统遭受攻击和数据泄露后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马某等四人被抓获。
经过审理,思明区法院认定马某、杨某、陈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而马某、杨某还共同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而被告人汪某也因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被定罪。法院认为,这四名被告人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鉴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和退赃等悔罪表现,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这四名被告人一年九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此案的判决结果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在网络时代,个人信息泄露面临着诸多风险,包括身份盗用、金融欺诈等。为了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应该采取一些预防措施:
1.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了解个人信息的价值和风险,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不随意泄露个人敏感信息。
2.使用复杂密码:设置强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避免使用简单易猜的密码。
谨慎对待网络链接和附件:避免点击不明链接和下载可疑附件,以防遭受恶意软件的攻击。
3.更新和保护设备:经常更新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确保设备处于最新的安全状态,并使用防病毒软件保护设备免受恶意软件的侵害。
4.谨慎使用公共Wi-Fi:避免在公共Wi-Fi网络上进行敏感信息的传输,以免被黑客窃取。
5.定期监测个人账户和信用记录:定期检查个人账户和信用记录,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
总之,个人信息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通过加强信息安全意识,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成为信息泄露的受害者。同时,法律对于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也将严厉打击,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